通知公告


关于变更中国维和民事警察事务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名称的通知
来源:武警学院 日期:2007-10-31

    根据公安部政治部通知精神,现将“中国维和民事警察事务领导小组”更名为“公安部维和警察领导小组”;将“中国维和民事警察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”更名为“公安部维和警察领导小组办公室”,同时称“国际合作局维和警察处”;将“中国维和民事警察培训中心”更名为“中国维和警察培训中心”。

此通知

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

二○○七年十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