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、系,纪检审计室及全体教职员工、各位校友:
斗转星移,我们将于明年共同迎来武警学院建院27周年。为全面展示建院以来所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丰硕成果,学院决定全面建设院史馆,使其成为缅怀历史、启迪未来、传承文化的平台,成为对教职员工进行院情院史和爱院教育的基地和窗口。为了高质量地建好院史馆,全方位、多角度反映学院发展的历史,现特向学院各单位、全体教职员工(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及亲属)和历届校友、曾经在学院工作过的教职工征集有关院史方面的资料与实物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内容
(一)资料类
1.各个时期学院和部(系)领导任命、增设机构的文件;
2. 各个时期反映学院建设发展的文件、资料、报刊;
3.建院以来学院各单位、教职员工个人获得省、部级(含)以上各种奖励、表彰及二等功(含)以上荣誉的文件;
4.各个时期特别是早期学院的招生计划、招生简章;
5.其它以上未列及、能够反映学院历史的有关资料。
(二)照片类
1.反映学院不同时期校园建筑、校园风光的照片;
2.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;
3.反映学院不同时期教学、科研、政治工作、行政管理、后勤保障等方面重大活动的照片;
4.学员参加省、部级(含)以上各类教学竞赛、科技创新成果大赛活动或合影留念的照片;
5.反映学院研究生教育、进修培训、成人教育、维和培训等方面情况的照片;
6.反映学院文化、体育活动的照片;
7.反映学院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照片;
8.参加及组织全国及国际学术交流、研讨活动的照片;
9.各级领导、国内外知名人士来院视察、访问参观、作学术报告的照片;
10.其它以上未列及、能够反映学院历史的有关照片。
(三)实物类
1.各个时期学院领导及在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的部系老领导、老专家、老教授在院期间使用过的典型实物,撰写、编著的文章、出版物、工作笔记、日记等;
2. 各个时期学院制发的各类印章、校徽、学员证、借书证、毕业证等;
3.各个时期特别是建院初期的各类用品:办公桌、课桌、椅子、马扎、教具、文具、训练器材、餐具、警服、电话、公文包等办公、生活用品;
4.各个时期编辑出版或使用的教材、讲义,特别是学院自编的国家级规划教材、公安部规划教材及获得省、部级(含)以上奖励的教材;
5.毕业纪念册、师生间赠言题签等;
6.开展警民共建、见义勇为、援助孤残、扶贫济困、捐资助学等方面获赠的牌匾、奖杯、锦旗及表扬信、院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文章等;
7.对外交流活动中获赠的各种纪念品;
8.教职员工获得省、部级(含)以上各种奖励的证书、奖杯等;
9.教学科研人员在全国各种学术组织中受聘的证书;
10. 各级领导、国内外知名人士来院的题字、题词;
11.校友获得各种重大荣誉的证书、奖杯及宣传报道的有关文章等;
12.校友个人创作的优秀作品,如: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雕塑、诗集等;
13. 其它以上未列及、能够反映学院历史的有关实物。
二、征集形式
资料与实物要尽量提供原件,对珍贵史料与物品学院将实行有偿征集,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提供原件的,由学院制作复制品;照片可提供电子档或原件、底片,并有相应的文字简介;无现成资料的,可提供线索。
三、截至时间
学院各单位: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;离退休老同志及校友: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五日。
四、要求
(一)各单位对这次院史征集工作要高度重视,广泛发动,认真部署,确保人人参与,踊跃捐献保存的有关史料和实物。
(二)对征集的资料类由学院办公室及有关职能处室指定专人负责,照片类、实物类分别由训练部政治处、政治部组织处秘书组、院务部直工处、科研部办公室、纪检审计室及其它各部、系教学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,对离退休干部保存资料和实物的征集由政治部干休所指定专人负责,各单位责任人名单于11月23日前报院史展筹备组。
(三)各单位对征集到的史料和物品要认真登记造册,由专人保管,按时送院史展筹备组妥善珍藏;教育技术中心、院报编辑部、学报编辑部3个单位,要对保存的各类有关照片进行分类整理,单独送院史展筹备组。
(四)热切希望离退休老同志、各位校友慷慨捐赠有关史料和实物,为学院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。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有关史料和实物及征集线索。
(五)其它未尽事宜,敬请与学院院史展筹备组联系,以便酌情协商处理。联系人:刘克振、高文锦、王德魁、赵天杰、刘通;联系电话:0316-2067732;邮政编码:065000;E-mail:yuanshiguan2008@163.com
由于时间紧、任务重,恳望全体教职员工(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及亲属)和历届校友、曾经在学院工作过的教职工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,为院史馆的建设献计出力。
此通知
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政治部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十九日